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大连四达肉鸡产品出口加工一期工程(年屠宰肉鸡8000万只)
2、建设地点:大连普兰店区四平街道
3、建设单位:大连四达食品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扩建
5、建设内容:扩建后,年屠宰8000万只肉鸡。
6、现有工程:现年屠宰3000万只肉鸡
7、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①废气:锅炉房设1台湿式除尘器和1台脱硫塔及35m高烟囱;②废水:厂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将生产及生活废水处理后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直排标准,经贾屯河排放;③固废:生活垃圾送至当地市政指定垃圾回收点;生产废物中病死鸡外委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用于当地堆肥,鸡毛、鸡血、鸡内脏外委饲料厂处理,锅炉房产生的炉渣外售建材单位,试验产生的检验试剂盒和锅炉房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委托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8、建设单位联系人:黄恩锺; 联系电话:18624368786
9、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司
10、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sidasp.cn
11、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发送邮件至huanjinggongcan@163.com。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大连四达肉鸡产品出口加工一期工程(年屠宰肉鸡8000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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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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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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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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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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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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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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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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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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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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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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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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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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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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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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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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